苏建协建工委(2017)第5号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2017年,全省广大建造师在建筑材料上涨、用工成本增加、竞争更趋激烈等不利环境下,攻坚克难,拓展市场,安全生产,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充分体现了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为激励在项目经营、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提升我省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是在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注册的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超过首次注册周期的,必须办理好延期注册),符合“江苏省建筑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附件二)有关规定,且所在企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2015年和2016年已获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一律不得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珍惜名额,避免浪费。
二、名额分配
按照各设区市注册建造师人数和建筑企业数;省住建厅各驻
外办事处市场规模,相对的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三、资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附相关附件资料一份(统一提供扫描件、使用A4纸型,并按顺序装订,做到整齐、美观)。申报人应将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五)。
附件材料内容:
①所在企业会员单位证书;
②申报人身份证;
③建造师注册证书;
④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⑤代表工程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在省外的参建工程必须附分包合同,并由省驻外办事处出具证明);
⑥工程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除第4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扫描件。
2、申报人所用代表工程非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申报人在该工程项目任职情况的证明。
3、申报人所承建的工程获奖时间:市优为2015年至2017年;“扬子杯”和“华东地区优质工程”为2015年至2016年;省级以上优质工程为2015年至2016年。
4、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申报程序
各企业组织本单位建造师申报。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及省住建厅驻外办事处,按照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附件一) 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附件二)所规定的条件严格初审后,按排名先后出具书面报告,向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专业类企业由各相关单位推荐申报。部、省属企业向我会直接申报。
五、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
六、其他要求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及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应附申报汇总表(附件六)电子文档(电子照片汇总打包发到我会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缪成琪 025-86555905 王志龙 025-86380363
电子邮箱:422188619@qq.com
网 址:www.jscoc.com.cn
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3楼
邮编:210019
附件:
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4、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6、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抄 报:省建协、建工委各位副会长
抄 送: 省住建厅各驻外办事处
附件一: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
地区(部门) | 名额 | 地区(部门) | 名额 |
南京市 | 22 | 常州市 | 18 |
苏州市 | 22 | 扬州市 | 18 |
无锡市 | 15 | 泰州市 | 16 |
镇江市 | 9 | 淮安市 | 12 |
南通市 | 25 | 连云港 | 8 |
盐城市 | 12 | 部属、省直属 | 18 |
徐州市 | 9 | 专业类企业(交通、电力、水利、市政、邮电、装饰、安装等) | 30 |
宿迁市 | 7 | ||
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 | |||
北京办 | 10 | 上海办 | 10 |
天津办 | 8 | 西北办 | 8 |
山东办 | 8 | 东北办 | 8 |
新疆办 | 5 | 中南办 | 6 |
南方办 | 6 | 西南办 | 10 |
附件二: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建造师队伍建设,表彰成绩突出的建造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第三条 评选应注重实绩,准确客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每年评选一次,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省建筑行业协会审定并实施表彰。
第五条 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设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六条 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我省注册成功的在岗建造师,并经所在企业同意。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在企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职业道德好,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守信誉,未发生违约及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合同纠纷等情况。
4、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科学合理核算工程成本,经济效益明显,未发生经济违规问题。
5、重视工程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所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有一项是在规定时间段,获得省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协会)以上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含“华东地区优质工程”);或获得两项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6、规范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绿色施工,队伍和谐,所负责项目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第七条 按照分配名额和企业隶属关系,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和省住建厅驻外办事处负责所在地企业人选的推荐,省有关厅局或有关专业协会负责所属企业人选的推荐,部省属企业人选由其总公司推荐。
第八条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和省厅驻外办事处,负责所在地推荐人员的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其他推荐人选的预审工作由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第九条 申报人员须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撰写500字左右的工作业绩或突出事迹、成果。
第十条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委员会委员成员,由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聘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领导、省建筑行业协会领导和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
第十一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初审工作,提出审核报告。
第十二条 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办公室提交的报告进行审议,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并将名单在江苏建造师网(jscoc.com.cn)”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第十三条 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省建筑行业协会审定后,由省建筑行业协会发布获评人员名单。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参评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于弄虚作假而获得优秀建造师称号的,发现后一律予以取消。
第十五条 评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评委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对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个人,所在单位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
江 苏 省 建 筑 业 企 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公章)
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 .
通 讯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填 报 日 期 : .
江 苏 省 建 筑 行 业 协 会
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制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职务 | 职 称 | ||||||||||||||
文化程度 |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证号 | |||||||||||||||
企业资质等 级 | 建造师 资格等级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所在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 ||||||||||||||||
工
作
简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区何部门 | 担任职务 | |||||||||||||
负责管理的获奖工程名称及规模情况
| ||||||||||||||||
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主要经验:(可另附页)
所在企业对申报人的评价:
(签章) 年 月 日 |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省专业协会、专业厅局、省驻外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建筑行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四: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省专业协会、专业厅局、
省驻外办推荐函原件。
三、所在企业会员单位证书扫描件。
四、建造师个人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统一提供电子版照片,并注明姓名、单位)。
五、建造师身份证扫描件。
六、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
七、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八、1000字左右业绩汇报材料。
九、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1、部、省级表彰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2、其他个人所获奖项扫描件。
十、工程项目部分
1、所负责代表工程任职文件;
2、代表工程合同扫描件(合同中要反映工程名称、发包和
承建单位、工程规模、开竣工时间、承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包和承建单位签字盖章部分);
3、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4、代表工程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5、代表工程获奖文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中第一、二部分单列,三至十部分按顺序用软封面装订成证明材料;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
附件五: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单位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手机)
附件六: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汇总表
序号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人所在单位 | 单 位 联系人 | 联系人移动电话 | 备 注 |
此表由推荐单位用电子(Excele)表格填写汇总,并将电子文件报送我会(电子照片打包发电子邮箱)。